高校毕业生在三门峡市就业补贴政策与申领指南
2022年6月8日 星期三
雷老师
1018
高校毕业生在三门峡市就业补贴政策与申领指南
补贴政策
5月24日,三门峡市印发《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在三门峡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就业,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
《通知》针对对象是: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同等学力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毕业生),在2022年1月以后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岗位实习的高校毕业生。《通知》中主要支持政策有发放就业生活补贴、提供免费居住或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岗位实习补贴和为外地高校毕业生来三门峡就业提供便利四类。
关于具体支持政策,《通知》中明确指出:在发放就业生活补贴方面,从就业当月起,每月给予就业生活补贴,最高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提前终止就业的补贴至终止就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4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3000元,全日制本科及同等学力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全日制大专及同等学力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经认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最高标准执行补贴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在提供免费居住或住房租赁补贴方面,在就业期间提供3年免费居住。在青年人才公寓未到位前,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住房租赁补贴。在发放岗位实习补贴方面,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岗位实习期间,高校、企业(事业单位)、学生之间签订“三方协议”,由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为学生发放实习补贴,最高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医护类专业在我市医院实习期间免除每月实习费用。此外,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团市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青年人才驿站”计划,三门峡市以外高校到我市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同等学力毕业生,经认定,可提供7天以内免费住宿,提供“一站式”就业创业指导、政策信息、培训交流、社会融入等服务。
《通知》要求,在各县(市、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企业就业和实习的大学生,由市、县两级按4︰6比例承担就业生活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岗位实习补贴支出。各县(市、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要定期掌握企业需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申领指南
一、申请方式和受理时间
(一)就业生活补贴和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在我市各类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企业统一汇总后到企业所属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二)岗位实习补贴申请。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岗位实习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汇总后到所属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就业生活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和岗位实习补贴由人社部门按季度集中受理审核,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受理上一季度补贴申报材料(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统一公示。
二、申请所需的材料
1.就业生活补贴申请材料:
(1)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发放工资银行凭证;
(4)《三门峡市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5)补贴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见附件4)。
2.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材料:
(1)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劳动合同;
(3)《三门峡市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4)补贴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见附件4)。
3.岗位实习补贴申请材料,仅限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技师学院)和河南省能源工业技师学院学生:
(1)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学籍证明;
(2)高校、企业(事业单位)、学生之间签订的“三方协议”;
(3)《 (学院)学生岗位实习补贴申请表》(见附件3);
(4)补贴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见附件4)。
三、申请流程



